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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瑞昌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时间:2024-07-09 来源:

7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率执法检查组来瑞昌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立新,瑞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魏堂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少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高生,副市长鄢俊彬,市人民法院院长吴迎春,码头镇党委书记夏川陪同执法检查或在点上介绍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瑞昌市人民法院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法庭、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公园、码头镇江滩公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查看企业绿色环保、环境资源法庭环资审判、矿山生态修复保护等工作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也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为保护长江、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立法宗旨,落实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要强化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力度,加强资源管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法律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知晓率,使生态绿色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瑞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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